男子借款5万元多年不还,甚至屡开“空头支票”忽悠申请人及法官拖延履行,结果一拖再拖,本金及利息最终从5万“涨”到了10万。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拍卖这一举措,促使被执行人李某明一次性归还借款及利息10万元给被执行人,顺利执结一起逾期13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因需要资金周转做生意,2006年4月22日,李某明向李某彬借款5万元,于2006年12月30日前本息还清,并立有借款凭证给李某彬收执。借款期满后,李某明没有依约还款。经李某彬向李某明追收,至2012年1月22日止,李某明共还款18600元。余下借款及利息追讨无果后,李某彬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明应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给李某彬。计息方法:以本金5万元,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李某明还清债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李某明已支付的18600元在计息时予以抵减。
判决生效后,李某明多次以没钱为由拒不归还借款。李某彬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调解,当事人双方于2013年达成第一次和解协议,李某明履行了部分借款及利息。余下的借款及利息,李某明打起了拖延战术,以资金周转不开等理由多次要求延期还款。由于李某明迟迟未能归还借款,时至2019年,利息已接近10万元。后来,申请人李某彬去世,妻子李某某申请变更其为申请人。
2019年3月,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第二次和解协议,申请人李某彬自愿放弃部分利息,约定李某明于3月29日一次性支付7万元给李某某。但履行日当天,李某明又打起拖延战术,声称自己仍需一段时间筹集7万元,还款协议成为“戏耍”法官与申请人的“空头支票”。
李某明无视生效的法律文书,一而再的拖延执行的行为已触及法律底线。经查,李某明名下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李某明的房产进行了查封、评估,并拟定于10月28日进行司法拍卖。得知自己的房产将要被拍卖,李某明慌了,急忙联系申请人李某某及执行法官,承诺一定还清欠款,希望法院不要拍卖其房屋。
10月18日,李某明主动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李某某又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明一次性支付10万元给李某某,并当场付清。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本案中,被执行人从借款起一直承诺按时还款,却总是开出“空头支票”却不兑现,诚信一再受损。且从今年3月签下的第二次和解协议,到10月签下的第三次和解协议,时间仅仅过去了6个月,还款数目就从7万元“涨”到了10万元,这是失信的代价。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朋友引以为戒,切勿以“失信”以身试法,共筑诚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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