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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通报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守成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张昭涉嫌受贿案以及高宏涉嫌滥用职权案案情。
桥东区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守成在担任张家口市宣化县公安局政委、宣化县公安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宣化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在职务晋升与工作调整、土地租赁、子女上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向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洗浴、运输、矿业等企业经营者索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9万余元;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335万余元;滥用职权,非法设立“小金库”,给国家造成损失610余万元;其拥有财产5521万余元,明显超出合法收入,无法说明来源。
另被告人张昭在2008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伙同其丈夫王守成利用王守成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77万余元。
被告人高宏在任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期间,受王守成指使,滥用职权,违反国家规定,私自设立“小金库”,将单位收取的案件保证金、赌资、罚没款、卖地款、土地租赁款、底商租金、执勤费等资金转入“小金库”,并按王守成要求全部转出,给国家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9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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