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19:00许淄博市张店区齐泰花园11号楼2单元楼宇内发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引发火灾造成相邻3辆自行车烧坏、楼宇墙面熏黑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万元↓↓↓
火灾发生后,张店消防大队会同辖区科苑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楼宇内住户田某在楼道违规停放充电,充电过程中导致电气故障引发火灾。违法行为人田某违反《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决定给予田某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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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淄博市首次
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为全市公众严格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安全为其充电、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
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