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环广西自行车赛如火如荼
昨天刚刚结束第三赛段“南宁绕圈赛”
然而南宁各微信群就开始流传着这么一个视频了
“广西南宁《环南宁》自行车比赛,
由于汽车抢道,造成连环事故”
昨天的比赛出了事故?
怎么没听到消息?
各大主流媒体也没见报道呀
这很可能是一条谣言!
果然,经过搜索
发现了视频的出处:
爱尔兰全国自行车车赛车祸
据新浪户外2015年8月12日报道
2015年8月,30岁爱尔兰车手,
五届爱尔兰全国自行车冠军马特-布莱米尔
在参加犹他公路自行车赛时,
被卷入了一场车祸。
当时,马特骑着自行车将要通过一个急弯,
由于速度太快无法控制单车过弯,
与同样在过弯的工作车辆相撞,
导致肋骨和盆骨骨折,
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由于事发突然,马特撞车后,
紧跟其后的两名车手因为躲闪不及,
撞向了另一辆减速路过的摩托车。
不仅是圈姐,
一些网友也收到了网传视频
在此,
圈姐告诉大家
不要相信这条谣言!
可以通过各大媒体来获得消息
千万别相信一些小道信息,
别信谣传谣造谣!
(930记者在环广西比赛现场)
多人被南宁警方拘留!
因在微信群说要在环广西赛道撒钉子
最近环广西比赛非常火热
但居然有网友在微信群里说
要在赛道上撒钉子阻碍赛事进行!
网络配图
10月20日,
南宁警方就此事发布通报:
10月17日网名为“廖满意”的河池市来邕人员廖某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其欲在自行车体育竞赛赛道撒图钉、给车子放气、阻挡赛道。
警方迅速将廖某查获。经查,廖某承认发布该信息是开玩笑,并没有真正实施危害行为的想法。青秀公安分局依法对廖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0月18日网名为“师兄咁靓仔”的南宁市人黄某在网上发布信息,称要去公路上丢图钉。警方迅速将黄某查获。
经查,黄某承认其在网上发布违法信息的事实,称其目的是为博取关注,并没有真正实施危害行为的想法。西乡塘公安分局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0月18日网名为“尼古拉斯.邦迪.阳”的南宁市人蒙某发布信息,称其想在自行车体育竞赛赛道上撒钉子。警方迅速将蒙某查获。
经查,蒙某承认自己发布相关信息只是出于开玩笑,没有真正实施危害行为的想法。青秀公安分局依法对蒙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0月20日网民为“李祖涵”的南宁市人李某在网上鼓动其朋友称,骑单车的记得撒点钉子到路上。
西乡塘公安分局依法已将李某传唤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10月20日网民“宝哥”的钦州市来邕人员利某在网上鼓动朋友,买图钉给其一路洒回去。
高新公安分局依法已将利某传唤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法律常识!
造谣、传谣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网络非法外之地。
在我国,
造谣生事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构成犯罪,
当然多数情况下还是会按照
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那在构成造谣罪怎么处罚呢?
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
造谣承担的不仅仅有刑事责任,
还有行政、民事责任。
一、网络造谣罪怎么处罚判刑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网络谣言的行政处罚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每个人都需要
为自己的一切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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