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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为什么要跟电动自行车“较劲”?

阅读量:3881127 2019-10-28


最近,南宁市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为交通违法被交警部门查处他们跟民警提出最多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跟电动自行车“较劲”?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来看下面这些事故教训:1、2016年9月8日凌晨1时许,黄某(未满16周岁)超员搭载姚某、李某、蒙某3人沿白沙大道行驶,至白沙友谊立交桥上时,与一辆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乘员姚某、李某轻伤,蒙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在本起事故中,黄某负全责。2、2018年11月28日,张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佛子岭凤宁巷路口时,因闯红灯与驾驶电动自行车左转的姜某发生碰撞,造成姜某受伤倒地。事故发生后,张某未及时报警,也未对伤员进行抢救,而是加速逃离现场。最终导致姜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由于涉嫌肇事逃逸,张某负全责。3、2019年2月25日22时22分,陆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武鸣区农坛路暮定水库管理站门前路段,从右侧超越一辆重型货车时与之发生碰撞,陆某当场死亡。经检测,陆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98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负本次事故全责。然后告诉您一组数据:截至2019年9月底,南宁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达340万辆,其中城区288万辆,市辖五县52万辆。
做个假设:
如果有1%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那就是3.4万起路面安全隐患,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这是一个带“血”的未知数。交通违法、安全隐患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南宁交警将以100%的努力,杜绝这1%乃至万分之一的交通违法,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什么要跟电动自行车“较劲”?这就是答案!一直以来,南宁交警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目标任务,把电动自行车管理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牛鼻子”来抓,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9万起,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促进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管理成果,防止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反弹,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南宁交警紧盯重点肇事车辆,狠抓路面秩序严管,采取“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模式,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迅速掀起了新一轮整治高潮。01、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02、当事人接受罚款处罚


03、当事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在交通整治活动中,民警因地制宜,依托交通岗亭、学习教育点或者就地组织违法当事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罚款处罚。据统计,仅10月18日至24日,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7512起。南宁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是典型的“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相撞,大多数情况下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及乘客受伤、致死率更高。同时,因为电动自行车没有相关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治疗、赔偿等也没有保障。因此,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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