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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河北一市多人因“失火罪”获刑!

阅读量:3868401 2019-10-28



当前张家口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张家口市公布多起典型案例↓↓↓
宣化区一村民因失火罪获刑6个月
赵某,宣化区深井镇人。2018年3月12日15时许,其在位于宣化区深井镇石门屯村自己的地里用打火机燎地边时,不慎导致火势蔓延引起山火。经鉴定,过火面积共计143.2亩,其中未用地面积77.6亩,未成林地面积65.6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等法律条款,2019年9月,宣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蔚县公布多起因上坟失火,涉嫌失火罪的刑事案件1、2018年1月1日14时许,被告人宋某在蔚县草沟堡乡草沟堡村西北山坡给其母亲上坟焚烧冥币时过失引起火灾,经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过火面积共计83.7亩,其中未成林地面积70.7亩,耕地面积13亩。
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2019年4月4日11时许,被告人杭某在蔚县杨庄窠乡南庄子村村东上坟燃烧冥币时,不慎失火,致坟地周围的林地过火。经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过火面积为159.84亩,其中林地为139.29亩。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3、2019年4月5日,被告人雷某在蔚县下宫村乡歇心庵前洼村东北自家祖坟上坟时,因烧冥币不慎失火,致坟台周围的林地过火。经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过火面积为105.3亩,过火林地未成林地。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
涿鹿县张某某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处缓刑二年
2019年4月4日,张某某在张家口市涿鹿县涿鹿镇罗庄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6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
下花园区贾某某因野外违法用火被行政拘留
2019年4月4日,贾某某在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定方水乡定方水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5公顷。贾某某因野外违法用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3名党政干部被追究责任。

张北县一村民上坟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刑
2019年4月5日,张北县大河镇大井洼村村民梁永生给其父亲位于大井洼村东北处公路北侧的坟头上坟引发火灾。日前,张北县大河镇因上坟引发的森林火灾案件由张北县人民法院审结,梁永生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即自2019年4月5日起至2020年6月4日止)。梁永生赔偿给国家造成的苗木损失107.04万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 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广大市民注意!
防火期内严禁野外违法用火!
(源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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