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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遗产,给子孙

阅读量:3853979 2019-10-27



应具备“以无为有”的人生观,凡事不求,不被物欲役使。
唐朝李袭誉,年轻时就通达聪慧,深具识见与器度。原本江淮一带的人民大多从事商业,少有农作物的生产,在他担任扬州太守期间,即大兴水利,灌溉田地八百余顷,使得老百姓纷纷获利,因而深受敬爱和拥护。
李袭誉虽然性格严谨,处理事情一丝不苟,但喜爱读书,已到了手不释卷的程度;生活俭约自处,俸禄多半分送宗亲,剩下的钱财,则用在写书上,所写的书就多达数万卷。
他每每告诉子孙:“我不喜欢积聚钱财,所以生活过得并不富裕。不过朝廷赐给我十顷的田地,往后大家好好耕种,就不必担心没饭吃;在河南,也有千余棵桑树,用来养蚕,就可以有衣服穿。另外,我写了那么多的书,大家用功读,日后一定可以求得官职。我死后,大家若能好好奉行这三件事,就不必求助于别人了。”李袭誉教育子孙的一番道理,很受当时社会的赞许。
中国人向来有留遗产给子孙的观念,但是遗产不一定是指钱财、房子、土地。有形有相的遗产,子孙不一定会善加运用,还可能成为纷争的来源,贻害后代。真有价值的遗产是慈悲智慧、道德学问、好的观念和技能,因为有形的财产终有用尽的时候,无形的财产才能丰富万代子孙的慧命。
我常教育徒众,应具备“以无为有”的人生观,凡事不求,不被物欲役使,内心坐拥无穷尽的法界;不在过分富裕中丧志,而在贫穷里长养安贫守道的意志与人格,随缘放旷,才是真懂得过生活的自在人。
选自《喜舍心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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