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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下午,潍坊市交警支队峡山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正在对一名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进行询问。
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回忆的内容与一起肇事逃逸案件有关,而这起肇事逃逸案件要
从9月30日的报警说起。
9月30日9点20分当事人(事故伤者)家属来峡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警称其妻子在峡山区峡寿街康峡路路口被一辆带棚的电动三轮车撞倒致伤经询问,报案人得知事故时间是9月9日上午6时20分左右属于事后报警没有现场,电动三轮车撞击之后逃逸
由于报警时间距离事故发生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案发现场已经无法还原。民警通过询问报警人、勘察伤者所骑三轮车以及调取事故地点的监控视频,判定事故确实存在。
带棚的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到路口时,
右转向东行驶。
绿色的不带棚的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直行,
碰撞之后,从监控中看到碰撞力度比较大。
带棚的电动三轮没有停车,直接向东逃逸。
民警着手寻找肇事逃逸驾驶员
报警受理之后,民警开始着手寻找肇事逃逸的电动三轮车驾驶员。
民警:“当时调取监控后,因为牵扯到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带棚的电动三轮车,里面的驾驶员图像拍摄的不是很清晰,加上三轮车没有号牌,破案难度比较大。”
由于所获取的信息十分有限,民警只能从肇事车辆的车身特征入手。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电动三轮车,车身贴有广告。初步锁定嫌疑人
民警把沿途带棚电动车可能出现的地方,全部调取监控进行排查。在调取了十余个卡口监控后,初步锁定了带棚电动车的活动轨迹。同时根据电动三轮车的外观以及一些具体特征,初步判断可能是一辆在峡山区从事客运出租的三轮车。
于是民警兵分两路出击:第一路继续排查监控,寻找以前可能出现的地方轨迹;第二路去出租车聚集地点进行暗访,通过图像对比,包括当地派出所协助,初步锁定了在峡山区学苑花园居住的邵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初步锁定这起事故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后,民警对其依法进行了传唤。但是,该驾驶人起初以不记得为由拒不承认肇事逃逸。在民警的不断询问后,该驾驶人的回答漏洞百出。最终在证据面前,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经询问,肇事逃逸嫌疑人邵某某自称:9月9号上午6点左右的时候,去峡山区68路终点站拉活。因为中途接到电话有事,所以就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因花费过大 选择报警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起初家属忙于伤者的治疗,在过了几天后对于寻找肇事者已不抱有希望,所以就迟迟没有报警。
但是后来治疗费用花费较大,家属才在事发二十余天后选择了报警。
受害者家属:“当时考虑,这么长时间了,车辆又没牌没证的,对破案没报什么希望。结果寻思着就无缘无故的伤着了,并且骨折了。9月30号,我就来找凌警官报警了。”
因肇事逃逸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原本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因为肇事逃逸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还要面临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元的处罚在此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报警,以便于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证据,寻求破案线索。来源:临朐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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