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5天深圳史上最严交规就要实施了这几天,很多朋友纷纷表示11月1号起,如果你联系不到我
那我一定是在认真开车?
此外
还配了一张看上去很详细的交规图
但经过核实
这张图有以下3处是错的!!
① 网传错误版本“替人扣分,罚款1000-5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6个月”,准确的版本为“替代他人扣分,罚款1000-5000元,暂扣驾驶证1个月-6个月”;
② 网传错误版本“违规使用远光灯,罚500”,准确版本为“违规使用远光灯,罚500记1分”;
③ 网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处5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准确版本为“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
为防止错误的新交规解读信息
在网络上传播
深圳交警制作了新交规图权威版本
方便市民理解
↓↓↓
点击可查看大图
因为和每位车主都息息相关
这两天朋友圈里面新交规的消息
可谓是铺天盖地
?
开车时网约车司机不能用手机接单?
司机不能使用手机操作导航?
开车时不能使用耳机接电话?
以上这些行为罚款300元记2分?
……
这些消息都准确么?
10月19日,深圳交警发布辟谣
这些统统都不!准!确!
所以
请大家不要再传播错误信息了
今天大件事君就和大家一起看看
深圳交警对各项新条例是如何解读的
01
车速低于60km/h,这样超速不处罚
相信很多司机朋友在开车时都会有这样的困惑“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我开到55会被罚吗?”“超速了一点点,被拍了怎么办?”条例修订前——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超速50%以上未超过100%的,处两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为了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体现人性化执法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对驾驶机动车超速方面也做了人性化的规定
第四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超过限速行驶,速度在每小时六十公里以内的,不予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 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
② 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门前道路及内部道路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超过限速行驶的相应责任。
02
伪造、变造车辆证件 分三档处罚
新《条例》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除了扣留机动车,还将分三档处罚:
① 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② 使用上述证件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③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我有证件但是丢了,才使用假证的……”
交警表示处罚也分3档酌情考虑:
① 驾驶人有驾驶证,但由于证件丢失等原因,而使用假证的,给予低档处罚;② 驾驶人不具有驾驶资质,且使用不存在的无效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情况,将给予中档处罚;③ 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质,且套用别人号牌或证件的,将给予顶格处罚。
03
四种情况纳入征信系统
按照新《条例》
机动车司机、非机动车司机
发生交通违法到一定程度
都将纳入征信
此外,运输、物流、租赁等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将纳入征信。
具体违法到什么程度会受处罚——
① 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
② 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的;
③ 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的;
④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
除此之外
关于新交规这些你也要牢记
还有5天
新的《处罚条例》将正式实施
这些规定,都赶紧记好吧!
各位老司机赶紧奔走相告!
驾车注意安全的同时也不要违规了呀
采写:南都记者 邱墨山
部分素材来源:@深圳交警
加微信VX:13316958850厂家可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