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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海南出台实施细则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凡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并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查证属实
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最高奖10万元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根据文件规定,今后凡举报海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查证属实的,将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5%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举报人可用实名和匿名的方式,通过电话、来访、信函和网络等渠道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
自去年底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共来函移交3宗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线索,目前3宗案件已由海南省查办完毕,查办率达到100%。
截至目前,海南省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已对147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审核扣款825.43万元,同时追回医保基金94.84万元、罚款41.46万元、缴入基金专户违约金96.55万元,并通过检查,暂停12家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取消3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针对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人手紧缺,尤其是医疗、药学、审计和信息等方面的监管人才缺乏、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海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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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五指山看点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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