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给我和公司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了……”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刑事办案大厅,犯罪嫌疑人吴某给承办检察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犯罪嫌疑人为何给检察官送来锦旗?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要从7月1日这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受理时开始说起。
嫌疑人辩解引检方重视,启动自行侦查
“我虽然虚开了一些发票,但是金额不多,我们公司跟开票公司是有真实交易的,我有证据证明……”在讯问时,某民营企业老板吴某这样辩解。后来,连续几名犯罪嫌疑人都作出这样的辩解,引起了案件承办人的重视。
在审阅全部卷宗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认定的犯罪金额存在较多疑点,涉案企业财务管理混乱,有大笔现金交易情况,如果仅以银行转账记录来确定具体虚开发票金额,则难以查明真实的犯罪金额。
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枉不纵,经向检察长汇报,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为组长,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为成员的办案组,启动自行侦查机制,远赴两省一市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
奔波三城市,对五涉案人作不起诉决定
8月7日,办案组一行来到了连云港。“虽然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并没有抵扣税款。”嫌疑人这样辩解。承办组首站前往连云港税务局调查核实。“通过查看税务系统,发现该公司的行为并没有给国家税收造成实际损失。一天的忙碌收获颇丰,也为此次补充侦查开了个好头。”检察官秦秀琴说道。
9月2日,办案组转战浙江临海。刚到,狂风暴雨突袭。副检察长梁勇抖落身上的雨水,便急着开始布置工作:“有几个证人要谈话,还要到涉案企业去查看企业经营情况,之后视查证情况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时间很紧。”
第二天一整天的奔波后,已是晚上10点,联系的证人终于赶到;12点,谈话结束,整理材料,安排第三天的工作计划;凌晨2点,他们才休息。
9月4日,第三站来到上海。在上海的一个工业园区,账目、票据清清楚楚。“这几天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查证的工作很圆满。”做完最后一份笔录,案件承办人说。
检察机关经过补证,最终根据案件事实的量刑情节,以及涉案企业、人员均能够认罪认罚并足额补缴了税款等情节,依法对两单位以及吴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类似案例还有很多
仪征检察机关坚守不枉不纵,依法依规服务民营企业的类似案例和举措还有很多。
9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收集固定情况及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对扬州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姜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这是该院第3次对该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认定姜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仪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宁介绍,姜某案涉及人员多,案情重大复杂,通过采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审查方式,依法有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实现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综合一本政经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