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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男子被警方通报了!

阅读量:3762131 2019-10-25




协 查 通 报
2019年10月20日16时20分左右,在仪征市解放东路东城水岸小区门口路段,张某某(女,1937年4月14日生)由南向北步行横过道路过程中,被一辆沿解放东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二轮车撞倒。电动二轮车驾驶人为青年男性,车前携带一名小女孩,事故发生后驾车离开现场。 警方希望目击者及认识肇事驾驶人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提供有效线索者警方将予以奖励;同时敦促肇事驾驶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联系人:桑警官:13951436861              王警官:89371846

协查通报
2019年10月20日16时20分左右,在仪征市解放东路东城水岸小区门口路段,张某某(女,1937年4月14日生)由南向北步行横过道路过程中,被一辆沿解放东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二轮车撞倒。电动二轮车驾驶人为青年男性,车前携带一名小女孩,事故发生后驾车离开现场。 警方希望目击者及认识肇事驾驶人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提供有效线索者警方将予以奖励;同时敦促肇事驾驶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联系人:桑警官:13951436861、王警官:89371846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24日

来源:仪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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