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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阅读量:3755307 2019-10-24


       今天(10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洪,副主任沈建坤、潘家春、朱红、费玉林、张建林、姚毅军参加活动。副市长沈根潮陪同。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现场查看了桐乡市犬只收容站、宠物医院等地,对《条例》落实情况、重点管理区犬只登记办证工作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会议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情况的汇报。据悉,自7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强化举措,养犬准养登记率达到90%。
       张林洪充分肯定了全市的养犬管理工作。针对下一步工作,张林洪强调,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自觉接受桐乡市、嘉兴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并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及相关委室要深入基层和群众,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了解掌握实情,及时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与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法规实施中遇到的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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