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以来,继广州、长沙、厦门等地调整公积金相关规定后,近期又有多个城市密集出台公积金新政。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6-8月,共有10余地针对公积金提取业务、贷款期限或额度、异地购房提取、严打骗提等方面进行规范改进。
9月至今,淮南、武汉、成都、宜昌、徐州、无锡、北海、湖州、扬州、邢台、南宁、深圳、金华13个城市针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申请人要求、手续便利性、提取业务等做出新规定。
在13个城市中,北海、淮南、无锡3城下调、扬州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武汉、成都2城市放宽了公积金的贷款期限,延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期。宜昌、武汉、邢台3城规定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湖州、南宁、深圳3城简化相关手续。
此外,部分城市发布了便利性政策。
徐州通报,9月17日起,率先在淮海经济区内的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7个已签约的核心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即缴存互认、贷款互贷。
上述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职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由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明细》(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来徐购房职工,如果以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有关条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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