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首例!电动车楼宇内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住户被行政拘留!
2019年10月13日3时45分左右,淄博市张店区齐泰花园11号楼2单元楼宇内,发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引发火灾,造成相邻三辆自行车烧坏、楼宇墙面熏黑,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万元。
火灾发生后,张店消防大队会同辖区科苑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楼宇内住户田某在楼道违规停放充电,充电过程中导致电气故障引发火灾。违法行为人田某违反《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决定给予田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这是淄博市首次
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为全市公众严格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
及安全为其充电、
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敲响了警钟!
就在近日
一段电动车爆炸的小视频
在微信群、朋友图热传
相关话题还登上微博热搜
【视频】
?
网友惊呼好险
太恐怖了
再也不敢在家充电
再来看几个警示案例
01
2018年4月10日23点50分,安徽省蚌埠市某小区5号楼一楼大门处,两辆电动车突然起了火,现场火光四射。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当天夜里,该小区居民张某在一楼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火灾造成两人受伤,后果严重!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了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决定!
02
2018年10月31日,南昌的雷某从4楼厨房私拉电线至一楼对其电动车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造成现场3辆电动车烧毁,房屋部分烧毁。11月7日,雷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03
2018年12月1日深夜,深圳市龙岗区一出租房发生火灾。因房东余某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告知租客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进行充电,并对出租屋的日常安全工作疏于管理,造成三楼303房租户钟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屋内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充电器因故障短路冒烟着火,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钟某、余某分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也指出了五点防范意见,并指出,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从起火
到完全燃烧要多久?
↓↓↓
瞬间火灾迅速发展。
而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
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一旦引起火灾
那就只有一个字:罚!租户罚款、拘留房东罚款、停租物业也要罚款!
再次提醒
电动车停放、充电不是小事
关乎生命
来源:淄博消防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更多精彩文章推荐
1、法国市长点赞淄博为哪般?2、《淄博问政》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即将上线,点击看直播!3、“双招双引”进军上海,市长挂帅推介淄博4、【淄博问政“回头看”】畅通诉求渠道 加快整改落实5、我市组织参加2019新动能?青岛展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