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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黑社会组织、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苍南一男子要被判刑了

阅读量:3739392 2019-10-24





日前,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骆某友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骆某友系以白某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成员,该组织人员固定、结构清晰、分工明确,以直接暴力、言语威胁或软暴力为主要作案手段,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扰乱宜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7年7月,林某钻在宜山镇水门村、龙港镇薛家桥等地摆设流动赌场,每场参赌人数二十余人,共摆设二十天以上,共抽取头薪1.5万元左右,累计参赌人数200人次以上。被告人骆某友和陈某民、梁某拉、陈某钻、“某飞”(四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受林某钻雇佣,在赌场内负责维持秩序、望风、抽取头薪、站七门角等工作。其中被告人骆某友在赌场内帮忙十五天左右。
  2017年端午节后一天晚上,白某宝与金某欣因电话口角起冲突,遂约定在宜山翡翠明珠KTV前面进行斗殴,纠集林某钻及被告人骆某友等人参加打架,准备砍刀、空心管等器具,事先埋伏在约斗地点周围,因金某欣方没有赴约未发生斗殴。
  庭审过程中,控方对涉案证据进行举证,并由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证据一一进行质证,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另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今日苍南 记者 林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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