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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刘烈勇开始插足经济领域。2003年7月,仙桃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为了借刘烈勇的势力垄断仙桃市的水泥销售市场,把刘烈勇以干股的形式拉进公司。此后,刘烈勇让手下成立“稽查队”,负责在仙桃市区和318国道沿线进行非法稽查,采取扎汽车轮胎、砸车、殴打司机等手段,对运输外地水泥的车辆、人员进行阻截,使外地水泥无法进入仙桃市场,非法控制了仙桃市的水泥销售市场。
2004年4月,刘烈勇的手下黄学志以烟花爆竹市场有利可图为由,怂恿刘烈勇入股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公司入股条件为60万,刘烈勇却只拿5万元,往公司经理柳某的桌上一拍,强行要求“入股”,此后还威胁公司给自己30万元的股金。
就这样,刘烈勇组织还非法控制了仙桃市屠宰行业,并插足公交运营,严重影响了仙桃市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饭店进餐百米外设“警戒”
“黑老大”派头真不小
就这样,刘烈勇利用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积累了不少钱财。除给自己建了一栋6层楼的房子和平时享受外,刘烈勇用这些钱养活“班子”数十名成员。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班子”成员统一服装,组织严密。
而刘烈勇作为“老大”,更是派头十足。点烟、开门均有专人伺候。手机从不自己拿,接完电话把手一扬,手下马上接走。吃饭的时候,还有人立在两旁。手底下的人,很多从没有见过他本人。
一个入伙1年多的成员回忆:一次刘烈勇进饭店吃饭,手下的人从饭店百米外就开始设置“警戒”,这个新成员就这样远远遥望了一下“老大”,也是仅有的一次。
“班子”内有严格的分工,对于处理扯皮或组织“班子”成员干什么事,刘烈勇不亲自动手,而是一级一级地安排办理。此外,对内管理家务和出门跟随当保镖的5个人,则吃住在刘烈勇家,给他看家,还照顾他养的一只藏獒。
没几年,刘烈勇团伙就成为当地势力最大的一个黑恶组织。自2001年至2005年11月,刘烈勇非法获取枪支7支、霰弹数十发、手枪子弹20多发,用以扩充“班子”实力,在仙桃城区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8人重伤、3人轻伤和5人轻微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判决书多达136页
21名涉案成员悉数判刑
该案经过十堰市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历经11个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2007年12月25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官仅念起诉书就花了近1个小时,整个庭审共持续3天。
2008年2月2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等8项罪名,对21名涉案成员作出一审判决。刘烈勇及其枪手陈小辉被判处死刑,团伙骨干成员杨威、韦文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骨干成员黄学志、陈勇兵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判决中仅判决书就达136页,案卷厚达两尺。
仙桃“黑老大”的覆灭,彰显了警方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昨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省“打黑办”再次公布举报电话:027-67122688、67122458、67122457(传真),欢迎群众提供打击黑恶线索。
据了解,自2006年2月公布打黑举报电话以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省“打黑办”共接到举报信174件,经过调查,80%的举报内容都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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