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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会百名成员被抓 30余公职人员落马 上百民警涉案
据新华社电 备受公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32名主犯20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聂磊涉黑团伙2010年9月被摧毁,上百成员被抓,30余名公职人员因此案落马,其中包括青岛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和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
涉黑案30多名保护伞落马
2月21日,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向省人大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表示,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等人与聂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沆瀣一气,有的滥用职权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风报信帮其脱逃,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使其逃避打击,还有的公然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活动,致使其有恃无恐、坐大成势。报告中提到:检察机关坚持打黑必打“伞”,严肃查处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0多名,其中包括原市北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原李沧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
目前查处的“保护伞”主要来自公安机关。据媒体报道,直至两名公安局长“落马”,一场青岛警界内部的大地震才浮出水面:截至目前,青岛警方处级以上干部数十人已被抓,普通民警涉案多达上百名。
“青岛史上最大黑社会头目”发家史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聂磊从一个叛逆的少年,一个不安分的鞋贩,一个成功的房地产商,最终成为黑帮老大。这条黑帮老大之路,处处打着投机、暴发、失控的时代印迹。
15岁时抢1.3元被判6年
初中毕业后,15岁的聂磊放弃了学业。聂磊抢劫小孩的1.3元被判刑6年。1986年,“严打”第三战役刚开始,聂磊参加一场斗殴,被判处劳动教养3年。从劳教所出来后,聂磊成为一个待业青年。他开始在即墨路小商品市场摆摊卖鞋。才25岁,聂磊三陷囹圄。这段经历成了他后来行走江湖的基础。
从鞋贩到房产商
20世纪90年代,聂磊把目光也投向了房地产业。聂磊与在银行工作的刘峰玉相识。不久就成立了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在对聂磊的起诉书中,刘峰玉被列为该犯罪组织骨干成员。做房地产开发需大量资金。于是在1996年前后,通过关系,聂磊向青岛市下辖的胶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贷款数千万,贷款利息则高达30%。聂磊早在1990年代中期就开始涉足娱乐场所。1998年前,已经拥有“震泰游戏厅”“红星娱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多个游戏场所。名为游戏厅,实为赌场。知情人透露,因聂磊涉黑案落马的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10余年前都在公安一线的刑侦部门任职,任职区域与聂磊的势力范围相吻合。
案发打砸酒店事件
2010年3月27日,聂磊指使人持械至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雾之花”打伤员工多人。2010年3月下旬,正值由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五星级的颐中皇冠假日酒店。“雾之花”殴斗会演变成国际事件。
聂磊遭通缉潜逃之际,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晓青为其提供通讯工具、转移住所,甚至驾车冲撞前来拦截追捕的警车。这种场面若非真实发生在聂磊案,恐怕只有在警匪电影中才能看到。来源羊城地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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