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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躲那里藏,何必呢!关岭一“老赖 ”欠钱不还被拘留

阅读量:3721120 2019-10-23


“法官,您好,欠我钱的唐某现入住在关岭某酒店内,请您们抓紧过来”。10月23日上午7时许,安顺市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史某香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唐某在关岭某酒店住宿。执行法官得知信息后,立即前往酒店“猎赖”。

酒店找到唐某。
据悉,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唐某向申请执行人史某香购买砂石,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唐某将砂石从关岭自治县关花大道同馨社区运至关岭自治县断桥镇水厂项目工地。
唐某出具欠条,约定在2018年12月5日前付清40000元砂石款。还款期限届满后,史某香多次向唐某催讨债务无果后诉至关岭法院。关岭法院依法判决唐某支付砂石款、赔偿违约金、支付诉讼代理费共计41000元。
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履行,史某香向关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唐某于2019年9月31日前支付申请人36000元。随着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临近,唐某在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与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将执行局办公电话设为黑名单,将手机设置为拒接陌生电话,“绞尽脑汁”逃避执行。

唐某被拘留。
执行法官介绍, 在执行过程中也试图从唐某的车辆入手调查,但调查发现,车辆未登记在唐某名下。此外,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车牌号码,唐某就这样“人间蒸发”。
10月23日上午7时许,关岭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唐某现入住在关岭某酒店内,执行法官立即赶往酒店寻找被执行人唐某,并将唐某拘传至法院。
到达法院后,唐某态度恶劣,声称自己无能力履行偿还义务,但执行法官依法查阅其微信账单后发现,唐某在2019年9月至10月有7万余元资金往来,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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