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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法院给我解决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这些钱就是我们家的救命稻草啊。”70多岁的当事人段某用颤颤巍巍的手接过昌吉州中院立案二庭庭长张桂琴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时,激动的热泪盈眶。
02
2002年段某与种子公司签订农作物生产合同,由种子公司提供玉米种子,段某种植,最终因花期不遇等原因导致段某种植的制种玉米基本绝收。为此段某与种子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经一、二审及再审程序,最终判决由种子公司赔偿段某5万余元,但因种子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无履行能力,致使赔偿一直无法落实。现段某年世已高,负债累累,且身体多处手术,行动不便,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了解了段某的生活现状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昌吉州中院联合化解,根据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多方协调,最终为老人申请救助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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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吉州中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优势,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对接,创造联动救助新经验,有效解决了涉案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2016年至2018年两级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75万余元。2019年审核司法救助案件15件,救助金额10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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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晓琴
编辑:李元正
校对:王 宁
一审:马文俊
二审:吕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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