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公然撕毁法律文书,如此嚣张行径换来的结果是司法拘留15天。2019年10月21日,会泽法院依法对有履行条件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马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天强制措施,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案情简介申请人郭某和被执行人马某系同村村民,房屋相邻,郭某家的房屋在马某家房屋的右前面,多年前马某建盖房屋时通行道路过窄,多次找郭某协商,后经村小组长组织协商,郭某主动让出自己部分地面给马某做出路使用。后来马某在该通道上搭建简易房屋,阻断了郭某进出自家果园的道路。多次协商无果后,郭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马某停止侵害,拆除搭建的简易房屋,恢复通道。
案情简介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和马某系同村村民,房屋相邻而居,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马某的行为侵害了郭某的合法权益,于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令马某停止侵害,拆除建盖在共同使用通道上的简易房屋。
执行经过
判决生效后,马某拒绝履行,郭某于2019年1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于2019年2月19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十日内拆除搭建在共用通道上的简易房屋,但马某拒绝履行。期间,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电话督促马某履行,马某均置若罔闻。2019年7月12日,执行法官通知马某到法院做工作,马某仍然拒绝履行,并认为法院判决有错误,提出要申诉,执行法官告知其一周内进行申诉,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离开法院后,马某并没有进行申诉。
2019年10月21日,案件承办法官再次通知马某到法院做工作,马某仍拒绝履行,而且怎么做工作都无济于事,并多次出言不逊。因马某有履行条件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马某还嚣张的发问法院凭什么拘留他。在执行法官让其在拘留决定书送达回证上签字时,嚣张的马某竟然直接将送达回证撕毁。如此目无法纪的当事人,不拘留不足以儆效尤,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该院执行局长李再会介绍,在2019年底执行攻坚“百日会战”中,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每一件案件均穷尽执行手段,对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查封、冻结、搜查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老赖”行为,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注:文中“老赖”特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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