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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将帐篷吹倒 造成阿婆十级伤残,谁的过?

阅读量:3696511 2019-10-23



看看新闻授权发布
2018年4月,市民李阿婆在长风公园里游玩,当她悠闲地走到大草坪附近的大舞台时,一旁已经搭建好的4、5顶帐篷突然被大风吹倒,72岁的李阿婆躲闪不及,整个人被帐篷结结实实砸在了身上。

出院之后,今年4月李阿婆拿起法律的武器,将长风公园、帐篷的搭建方以及活动主办方三家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三方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十万零二百八十六元,上周五,普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原告李阿婆:“那个帐篷(被风)吹起来了 我为了躲避帐篷摔倒了,摔倒了睡在地上就爬不起来了。”                                                                

经过司法鉴定,李阿婆脊柱等处受伤,导致腰椎体压缩性骨折等,已构成十级伤残。
然而,在庭审上,三家被告却都觉得自己很冤枉。被告长风公园辩称,当天倒塌的帐篷是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为了举办“爱鸟周”活动而搭建,园方仅仅是免费提供了活动场地,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被告野保站辩称,当天的活动是由月彦文化传播公司承揽的,帐篷也是由月彦公司负责购买并搭建的,野保站不存在过错,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帐篷搭建方、被告月彦文化传播公司则辩称,活动现场一共有53顶帐篷,其中只有5顶是由他们购买的,被风吹倒的帐篷并非他们购置,而是由野保站提供的,所以他们只愿意承担小部分的赔偿责任。

普陀区法院审理认为认为,原告李阿婆在长风公园草坪上行走至大舞台前方,因帐篷突然被风吹倒而摔倒受伤。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视频资料显示,事发地段的帐篷尚未搭建完毕,展台尚在布置过程中,且堆放有其他杂物,属于施工区域,不适于过往游人游玩。原告步行至帐篷边时,多个连成一排的帐篷突然被风吹动倒向原告,对此突如其来的状况一般成年人尚无法预判,原告作为70高龄的老人,让其迅速采取避让措施显然属于苛刻。三被告都无法证明对帐篷采取了必要的固定措施,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帐篷的倒下没有过错。因此法院认为,作为帐篷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三被告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主审法官:“因为从法条本身就是说,只要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过错,那么就直接承担责任,而不是以原告有过错,一般侵权的角度来减轻责任。”

最终,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上海长风公园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月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共同赔偿原告李阿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89527.59元。
?(来源:普陀台 看看新闻 新民晚报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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