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差一个字差很远!Mischief 与Public Mischief 要怎么分

差一个字差很远!Mischief 与Public Mischief 要怎么分

阅读量:3688234 2019-10-22


关注我,你的眼睛会怀孕

多伦多不久前发生一宗16岁中国留学生自导自演被绑架的案件。该留学生遭到检控,罪名是“Public Mischief”。假如你留意警方新闻,会发现在较常见的控罪中,有一个罪名是“Mischief”。两种罪行有何区别?
“P u b l i c M i s c h i e f ”应是“公共妨碍罪”;而少了“公共”这个词的“Mischief”所指的是“行为不检罪”。涉案的16岁学生自导自演拍摄了一段遭到禁锢的影片寄给父母,称绑匪要求赎金100万元。担心的父母告知学生的监护人,该监护人报案,结果警方迅速找到学生,侦破这宗自导自演的“假绑架案”,并检控“公共妨碍罪”(Public  Mischief)。“公共妨碍罪”属刑法第140条,用于故意误导执法人员往错误方向调查的犯罪。主要行为包括:作出虚假陈述,谎称并指控他人犯罪的“诬告”丶试图将自己犯罪嫌疑转移到他人的“陷害”丶通报尚未实施犯罪的“谎报”。另外,讹称某人已经死亡也属于“公共妨碍罪”范围。

该名学生的行为属误导警方调查并浪费警力,符合“公共妨碍罪”条件,因此被起诉该项罪名,最高可处5年徒刑,也可判处罚金。该罪行属于刑事罪,按照规定,涉案的留学生一旦定罪,可能在完成刑期后,被递解出境。

“行为不检罪”则属于加拿大刑法第430条,主要犯罪行为是故意损伤或毁坏财物,包括硬体建筑和设备以及电脑数据都属于“行为不检罪”范围,依照罪行程度和破坏财物的不同,可以判处2年至10年不等。若因为恶作剧行为造成人命伤亡,最重可处终身监禁。
做一个温暖的公众号
微信号:van818can
长按关注:温哥华818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