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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自导自演一手策划的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最终被判刑!

阅读量:3688189 2019-10-22




为追回债务,王某指使好友高某向法院提起自己一手策划的虚假民间借贷诉讼。


日前,玉环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今年首例虚假诉讼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庭审当天,发现此案线索的执行员小胡坐在旁听席,看着曾经的申请执行人低垂着脑袋站在被告人席上,内心十分感慨。去年8月,小胡分到了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依据是法院去年作出的一份民事调解书:被告郑某、谷某夫妇和王某共同偿还给原告高某借款本金120万元、利息40万元,要求在2018年7月30日前还清。此后,被告未能如期履行,案件便到了执行阶段。

小胡办案中,双方再次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高某撤回了执行申请。但不久后,因对方仍未按期给付,高某申请恢复了执行。“恢复执行的时候,我就觉得挺奇怪的,一是王某作为担保人表现得比郑某夫妻俩都要积极,二是高某和王某之间态度比较暧昧。”小胡敏锐地感觉到此案并非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可能涉及到虚假诉讼。
于是,他把双方当事人叫过来,多次强调虚假诉讼的严重后果。最终,王某和高某坦白是两人串通的,借条也是伪造的。今年4月下旬,两人先后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原来,郑某夫妇的真正债主是王某,而高某是王某请来催债的“演员”。2013年4月,郑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1年后尚欠本金及利息120万元,其妻谷某同意将名下房产委托王某向银行抵押贷款用于还债。于是王某和郑某夫妻两人到公证处制作了委托书并进行公证,约定由王某作为房产的受托人。但在操作过程中,王某得知房屋已被抵押过一次,无法再次抵押获得贷款,亦无法抵押给作为受托人的自己。
自己能不能把钱拿回来,就看谷某的这套房子了,如此想着,王某找到了朋友高某,希望他能帮助自己演一出戏。2014年11月,王某以受托人身份将谷某名下房产抵押给高某,并在郑某夫妻俩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谷某向高某借款320万元的借条,将自己作为担保人。
因郑某夫妇所欠款项一直未还,2017年4月,王某准备了民事起诉状、合同、借条等相关材料,指使高某向玉环市法院提起要求郑某、谷某、王某归还借款的虚假民事诉讼,诉讼标的额为本金120万元,利息70万元。法院调解成功后,高某收到了26万余元的款项并转给了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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