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泉州市“套路贷”黑社会团灭被“捕”公开其罪犯资产及罪行公示!

泉州市“套路贷”黑社会团灭被“捕”公开其罪犯资产及罪行公示!

阅读量:3675543 2019-10-22


近日,惠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杨某强等四被告人十年六个月到二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十二万元到一万八千元不等的罚金;以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庄某祥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同时责令五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强作为鑫进公司出资人、实际经营者,和其他四被告人伙同他人,假借“汽车抵押借款”幌子,肆意认定“违约”,以扣押抵押车辆相要挟方式非法占有公民钱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中被告人杨某强、庄某祥、陈某剑各参与作案10起,犯罪数额达28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孙某煌参与作案2起,犯罪数额达6万余元,犯罪数额巨大;被告人黄某略参与作案2起,犯罪数额达4万余元,情节严重。
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庄某祥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组织30余人参与赌博,其行为还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强等五被告人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了人数众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较为固定的重要组织成员,多次实施有组织有预谋犯罪活动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还有更多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共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2月26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有关情况。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在主持发布会时表示,“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今年是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公安机关在这场专项斗争中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主动出击,注重从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新型黑恶犯罪,及时依法打击,推动标本兼治。
套路贷有什么危害?
一是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债,甚至被逼自杀。一个人失眠,全世界失眠。
二是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2000%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
三是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
四是影响社会稳定。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大。
(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