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xFuLbia6Zc4cJRCPdAllcraODcnxXgcnc1CF3BtIoHVj5DF36Y29ebicVAag5WwwANK416HnLxia27ITY8s320ibVQ/640?wx_fmt=jpeg)
前 言
10月7日,正值重庆大学90周年校庆之际,重庆大学博物馆经过四年多的运营筹备建设,开馆展览。可就在10月14日,一篇《重庆大学耗资670万建了一座赝品博物馆》,吊起了全国人民的猎奇心理,使得一座普通的高校博物馆用臭名走上了热搜,短短几日,点击量超过1700多万,各种搜索,扒料,打探,把重庆大学、重庆大学博物馆和藏品捐赠人吴教授推倒了风口浪尖。自2011年5月22日国家文物局、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高校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通知》(文物博发【2011】10号)以来,高校博物馆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教育学习需求,在不断的探索和兴起,虽然建设、管理及运营状况与时代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尚待提高,但是整个社会风气都是向着推动、建设、引领、发展高校博物馆来驱动,总体方向都是正能量的。就在近些年,高校博物馆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批无据打假的势力盯住了高校博物馆,从浙江师范大学艺术馆到北京师范大学博物馆再到重庆大学博物馆,一路用夸张的言语、嘲笑的口气、讽刺高校博物馆,讽刺藏品捐赠人,要把高校博物馆建设打压在萌芽状态。律师老钱研究文博产业和文化产业十多年,一直为文物活起来积极研究、建言献策,这次经众多收藏家请求,从公开渠道广泛搜集材料,深入研究重庆大学博物馆事件,认为重庆大学博物馆建馆有明确的立项和论证,博物馆内藏品是接受捐赠所得,开馆后的展览均是免费属于公益展览,一应手续俱全,合法、合规、合发展方向。老钱发现这篇被全国关注的《重庆大学耗资670万建了一座赝品博物馆》,利用标题误导民众误以为:重庆大学花670万买了赝品,抹黑高校、吸引眼球,获得了十万加的点击量,相关文章更是不计其数。但这篇文章很可能已让高校博物馆建设倒退十年,让准备筹建高校博物馆的学校、捐赠者都望而却步,真正损害的是全国人民日益增长而无法满足的精神文化需求。高校博物馆和高校博物馆捐赠人的荣誉感都蒙上了阴影。接受捐赠的高校博物馆为什么总是受伤害?归根结底是有人恶意抹黑捐赠人的荣誉感,获得了收益,吸引了眼球,却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一、吴教授向重庆大学捐赠藏品受《公益事业捐赠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下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公益事业包括非营利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高校博物馆接受捐赠是公益社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接受捐赠,收藏社会文物的民间藏家向高校博物馆捐赠藏品是公益事业,属于文化类公益事业,应当受到《公益事业捐赠法》的保护。吴教授将自己收藏的藏品捐赠给非营利的事业单位重庆大学,就是公益事业,有利于文化传播、有利于重庆大学的文化发展和研究,受法律保护。二、吴教授向重庆大学捐赠藏品应当获得鼓励和表彰《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捐赠人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求捐赠人的意见。收藏社会文物的民间藏家向高校捐赠藏品是国家鼓励的公益事业,如果具有突出贡献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表彰。向高校捐赠藏品的人应当获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荣誉感!吴教授向重庆大学捐赠的藏品无论是否属于文物,都是为国家、为社会、为重庆大学的文化研究做贡献,应当受到尊重,获得荣誉。这份荣誉是法律所保护的,任何破坏这份荣誉的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三、吴教授向重庆大学捐赠藏品中有文物的,依法受到《文物保护法》保护《文物保护法》第12条第三款规定,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第52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重庆大学接受捐赠的藏品中,如果有重要文物,捐赠重要文物的个人应当受到国家给予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如果只是普通文物,国家也鼓励捐赠,并充分尊重捐赠人。吴教授向重庆大学捐赠藏品的行为是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应当受到鼓励和尊重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被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抹黑和诋毁。捐赠的众多藏品中如果有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国家应当予以鼓励,有重要文物的,国家应当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获得国家给予的荣誉,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抹黑和诋毁的,是侮辱国家法律规定应当给予的荣誉,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四、重庆大学博物馆接受藏品捐赠经过合法程序,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关于加强高校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通知》的规定,高校博物馆建设应以保护、管理和发展文化遗产为基础,以激励和实现知识的创造、分享、传播为中心任务,以服务和支持高等教育发展为主导,以坚持高校博物馆自身特色为动力,以服务高等教育现代化、支持创建优秀大学为主要目标。要从实际出发,着力于凸显大学优势学科特色,完善博物馆功能,把增加博物馆的数量与提高质量结合起来,当前尤其要在提高质量上狠下功夫。要加强博物馆建设工程前期可行性研究、立项、实施等环节的协调指导和评估论证,促进科学决策。2015年12月26日、27日,重庆大学邀请国内14位博物馆建设及文物专家就重庆大学拟捐赠的藏品进行评估,并对筹建重庆大学博物馆和重庆大学文博研究院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参加当时论证的有:重庆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舒立春、重庆大学常务副校长张四平、重庆大学副校长黄宗明、重庆大学校长助理赵骅、重庆大学教授吴应骑、重庆大学副校长孟卫东、重庆大学基建处处长卢平、重庆大学教授郭选昌、重庆大学教授、法律顾问宋宗宇、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张军、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何荣山、国家博物馆策展部负责人李万万、中央美术学院前党委书记、中国美术家协会雕塑艺委会主任盛杨、北京电影学院文物修复与鉴定专业教授胡德智、中国国家博物馆专家乔万宁、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钱林祥、中国美术学院陶瓷系教授、文化艺术出版社副社长侯样祥、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曾陆红、中国传媒大学亚洲传媒中心研究员郝卫东、中国国家博物馆从事艺术史研究及文物鉴定专家杨暘、中国油画学会新闻部主任米洁、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馆长程武彦、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藏品部主任彭学斌、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藏品部副研究员刘薇和文化学者沈岳。其中校内领导与教授共11人,文物博物馆相关专家共14人,对吴教授捐赠给重庆大学的藏品进行鉴定和评估,专家表示,吴应骑藏品种类齐全、数量众多,体系完善,是承载着中华文明的符号,部分藏品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社会学研究价值,拟捐赠的藏品具有重要的教育和科研价值,对于我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当代大学生和社会公众历史文化知识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专家一致认为重庆大学以吴应骑教授所捐赠藏品建设重庆大学博物馆及重庆大学文博研究院可行,并提供建设性意见。重庆大学博物馆从博物馆设立前期可行性研究、立项、实施包括接受吴应骑教授捐赠藏品的历史、文化、艺术、社会研究价值等环节进行了周密的研究,邀请了当时在国内具有发言权的专家和领导专门对博物馆建立和接受捐赠藏品进行了评估论证。整个流程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立项要求、符合政策导向的。众多专家亲眼目睹、亲自鉴定评估论证得出的专业意见和建议认为重庆大学藏品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社会学研究价值,而一个民间收藏家远距离的观看和一帮吃瓜群众对模糊照片的分析认为所有藏品都是赝品,专家的意见都是不对历史负责、不对学术负责、不对公众负责、不对子孙负责的错误结论。在江上一通看似正义使者的嘲讽挖苦之中,把所有具有经验、具有资质、具有专业研究的专家得出的结论全盘否定,制造了一场虚假的信任危机,吸引眼球和关注。之后,江上接受采访更是贬低专家抬高自己,其目的昭然若揭。律师老钱认为,江上在撰写发布《重庆大学耗资670万建了一座赝品博物馆》前,不是文物鉴定专家,不是文物类研究学者,只是一个收藏家,在匆匆看了两眼,没有上手触摸,用高倍放大镜研究、用科学仪器检测的前提下,就对所有藏品进行全盘否定。这就是无据打假!这种无据打假,从本质上侮辱了法律保护的藏品捐赠者的荣誉、侮辱了重庆大学接受藏品捐赠建设博物馆的初心,更破坏了刚刚起步的高校博物馆建设发展的良好态势。从法律上和道德上,江上用看似幽默的方式挖苦、嘲讽接受捐赠的重庆大学,用看似专业正义的态度否定所有捐赠藏品都是文物,自导自演一场否定公益事业捐赠、否定高校博物馆建设、否定文博产业发展、否定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违法大戏,是公然侮辱、诽谤、藐视法律、扼杀德行的恶劣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随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团队将以习近平主席“文物活起来”的要求为指导,以弘扬正气为己任,继续对此事件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推出专业、客观、权威的系列分析文章,以正视听,清风正气!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hU00G5Z5XyhC0dQ8QGR3hGU6ibwkh1GKMb6b8pbIFXRFcXEaJ09ASO8oI9v3EiayQib8QBdwbaOiaYib0L3f2iaNFibhA/640?)
长按二维码关注
【史海遗珍】
![](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xFuLbia6Zc4dYAac8x2DjqF9ic60sGM0RuvrCugDiagOcaZjjaGfiaLQstNbdOTjX5pYJibOQa4VPLYice3ic3ztcI3jA/640?wx_fmt=jpeg)
“史海遗珍”微信公众号是由文保会注册、运营、管理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xFuLbia6Zc4fUjt8a14BQYQ9vnIdd97pZoXKWH1Xic43aMtAxOYKU1qnvLW5eQYINjVa6NvBxIqOVyQ66bJ3myIA/640?wx_fmt=png)
免责声明及版权声明:
1、本平台用户上传的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
2、本平台内容,包括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平台不担保这些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3、本平台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除非获得权利人的授权,用户不得转载、修改、传播、制作衍生作品或者商业使用。用户或其他媒体、企业、网站、其他组织或个人对本平台内容如需使用,请先与作者、相关权利人或本平台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