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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谁认识这名男子?他昨天下午干的事,都被拍下来了!

阅读量:3650829 2019-10-21



张店城区一处墙壁被人涂鸦污损,过路市民将涂鸦者的不文明行为拍了下来。鲁中晨报记者向城管部门反映了此事,目前执法人员已介入调查。

10月21日上午,市民梁先生告诉鲁中晨报记者,他每天上下班都会经过张店华光路与宝沣路路口东侧的铁路桥。自从华光路东延工程竣工通车后,该处的路况和环境明显改善,但最近一段时间来,他发现有人在桥下的墙壁上乱涂乱画,影响了文明城市的形象。10月20日午后,他再次从该处经过时,发现了一名身着黄色上衣的年轻男子在此处涂鸦,他拍下了对方的不文明行为。
梁先生告诉鲁中晨报记者,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他骑着电动车行至该处铁路桥时,看到一名戴眼镜的黄衣男子手持两瓶喷漆,对着铁路桥下的北墙喷涂。男子喷涂时不断抬头左顾右盼。然后该男子又翻越栏杆,来到铁路桥下南墙喷涂。不久,男子收拾好东西,离开了现场。


 “当时那个小伙手里抱着一个箱子,里面装着多瓶彩色喷漆。”梁先生告诉鲁中晨报记者,男子抱着箱子向西离开了。

随后,鲁中晨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该铁路桥附近的路况及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唯独桥下墙壁上被人涂成了“大花脸”。附近一家商店的老板告诉鲁中晨报记者,该处墙面被人涂鸦污损已经有一年左右,他也看到是一名年轻男子来喷画。
鲁中晨报记者向城管部门反映了此事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将派辖区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处理。
工作人员指出,如果是公益广告类、正能量民俗图案类内容,可登记备注后,绘制上墙,如果是个性涂鸦、乱写乱画等是绝对不允许的。
鲁中晨报记者查阅即将于11月1日实施的《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九条第9款明确指出: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秩序文明行为,禁止在建筑物外墙、楼道、楼梯、电梯和人行道、树木、电线杆、地上管线以及其他户外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

记者 张培责任编辑:马茜  校对: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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