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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别因为这点小事,丢了两千万

阅读量:3601252 2019-10-20



可能有的企业主认为,蹭蹭热点,抱抱“大腿”,搭其他品牌的顺风车,能够短时间给自己带来更多关注和流量。但是如何优雅地追热点也是一门学问。
这不,最近有两家公司因为侵权被判赔偿两千万,赔给了谁?

别看是腾讯,就觉得这两家公司是自己作死。各位可不能掉以轻心,也许您的公司起了一个不错的名字,却不知道已经侵犯了已有的某家公司或者产品的权,对方一旦追责起来,赔偿金额也是笔冤枉钱。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今天案例的主角们是如何“作”没两千万的。
耳机取名“腾讯”被诉侵权
近日,腾讯公司向济南中院起诉称,其在市场上发现了由小飞鱼公司、风铃公司生产销售的“腾讯无线耳机”。

示例图非涉案产品
且两公司在“无线耳机”产品上、公司网站中、天猫商城、京东商城、淘宝网、产品广告视频中、产品的包装上标注版权商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小飞鱼公司、风铃公司在生产、销售耳机的过程中,大量使用“腾讯”相关字样,使相关大众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为耳机是腾讯公司生产的,或是和腾讯存在关联。

腾讯公司商标声明
腾讯公司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起诉至济南中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审理结果
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商标和“腾讯”企业名称经长期使用,获得诸多社会荣誉。具有了很高的品牌价值、知名度和美誉度。涉案商标和“腾讯”企业名称应当获得较高水平的保护。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小飞鱼公司、风铃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腾讯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耳机产品;
在耳机产品宣传中不得使用“腾讯”字样,在耳机产品上不得使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
小编有话说
看完这个案例也许有的朋友会想,是因为对方是腾讯,才会赔那么多钱的。
其实,不管对方是谁,涉案公司的行为首先就是错误的。作为企业主,第一应该是保护好自身的权益和尊重他人的权益,不要想着通过一些打擦边球,搭顺风车的方式去盈利。
这样的行为或许短期会获得收益,但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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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 | 小易
图片排版 | 小易
资料来源 | 四川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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